首页 » 博客 » 习惯国际法也自动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

习惯国际法也自动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

根据南非外交官协议,该条款凌驾于国际习惯法中的国家元首豁免权(如国际法院在逮捕令案中所规定的),该豁免权已编入 2001 年《南非外交豁免和特权法》(“DIPA”)第 4(1)(a) 条。Wallis JA 将此描述为“渐进式”背离习惯(第 103 段)。

因此,目前国际刑事法院对普京的逮捕令在南非有效且可执行。普京不会获得豁免。不过,还有进一步的考虑。

首先宪法法院尚未就豁免问题作出裁决

因此,政府可能认为 Wallis JA 对国际 习惯国际法也自 刑事法院法案的解释是对豁免权的过度否定。这可能对国内起诉有影响。然而,关于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第 10(9) 条推理可能难以在文本基础上推翻。尽管如此,如上所述,对国际 美国电话号码库 刑事法院上诉分庭在Al Bashir 案中的裁决 习惯国际法也自 的反应存在分歧(例如,见此处和此处)。宪法法院提出的一个论点是,普京有权根据习惯国际法对国际刑事法院和/ 或执 习惯国际法也自 行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国内法律行动享有豁免权,这也许并非难以置信。值得注意的是,南非宪法第 232 条规定,即使不违反立法或宪法,。此外,第 233 条要求所有立法的解释必须符合国际法(包括条约和习惯国际法)。如果认为《罗马规约》规定的条约义务与豁免方面的习惯国际义务不一致,国内法院就会陷入困境。

其次,《外国投资保护法》允许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向外国官员提供豁免。《外国投资保护法》授权部长根据与外国或国际组织的协议提供豁免(第 7(1) 条),或通过在政府公报上发布通知单方面提供豁免(第 7(2) 条)。此类个性化豁免可授予国家元首(第 4(1)(b) 和 (c) 条)、任何国家代表(第 4(2)(b) 和 (c) 条)或在南非举行的国际会议期间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代表(第 6(1)(b) 和 (c) 条)。

可以想象南非政府可能会以此为由给予普京豁免权

事实上,南非政府曾试图在巴希尔参加 2015 年非盟峰会期间证明 模拟营销人员的简要概述及配饰公司 其豁免权的合理性。当时,法院裁定,部长在南非 – 非盟豁免协议中公布的条款只给予非盟官员豁免权,而不给予非盟国家元首豁免权。然而,南非宪法法院并未表明,在这种情况下(即受到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约束时),根据《国防情报保护法》给予国家元首豁免权是不被允许的。因此,即使南非国际刑事法院法案的解释没有受到质疑,也可能在金砖国家峰会期间甚至更长时间内给予普京豁免权。

当然,无论是通过重新解释南非国际刑事法院法案,还是通过 DIPA 为普京提供豁免权,都不会免除南非根据《罗马规约》逮捕普京并将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义务。国内法不能成为不履行国际义务的借口(《维也纳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条约法公约》第 27 条)。但是,如果南非发现自己一再不愿或无法执行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,它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加入国际刑事法院。

滚动至顶部